脚下沾满泥土 脸上带着微笑******
脚下沾满泥土 脸上带着微笑
——巩义市场监管局曹振普同志印象
山川大美,豫西巩义。龙马呈河图,神龟献洛书。裴仰龙山,化文擎旗。楚汉风云,犹有陈迹。唐宋遗韵,扑朔迷离。革命建设,回肠荡气。改革开放,当先崛起。天时地利,人和加持。物华天宝,羲皇画八卦之象;人杰地灵,雄才展六艺之姿。
振普同学,生于斯长于斯,大山之浑厚,黄河之豪放,洛水之柔情,榆槐之沧桑,松柏之耿直,老柿之积淀,小草之轻奢,红叶之热烈,山花之烂漫。天地精华,滋润灵魂。山川风月,启迪智慧。时有柔情刻骨,时有豪情天纵。志堪气吞山河,才能经天纬地。半生回首觉匆匆,越秋冬,雪霜浓,云卷云舒、缥缈逝无踪。而今岁月念初衷,爱相从,趣无穷。既然选择远方,只顾风雨兼程。绽放璀璨芳华,成就诗意人生。
同窗之时,隔壁兄弟。青涩年华,多无顾忌。放飞自我,谈天说地。嬉笑怒骂,落拓不羁。悟言室内,因托所寄。放浪形骸,趣舍殊异。或静或躁,欣于所遇。惯常自足,暂得于己。时光荏苒,不觉东西。
毕业多年,少聚多离。所幸同壕,行政管理。诸多事情,皆有话题。电话频连,兴致忘机。丙申相邀,竹林畅叙。晚风把酒,晨登石梯。浅斟低酌,酣畅淋漓。笑声阆苑,划破清寂。
投身事业,不惜心力。服务发展,殚精竭虑。强化监管,肝披胆沥。调解纠纷,破除僵局。化解矛盾,动情晓理。注重建设,夯实根基。成效显著,点赞如饴。
心係营商,家国大义。情牵商户,法送万企。消除堵点,解决难题。招商引资,聚财引智。打造环境,图新除弊。城镇山乡,深印足迹。
手拿相机,登高爬低。独具慧眼,摄取美丽。黄土高坡,伊洛圣水。长寿红叶,嵩阴植被。鳞栉楼厦,特色民居。康氏庄园,诗圣故里。慈云寺院,北魏崖迹。七帝八陵,白河窑瓷。原野采风,山峰撷翠。百业竞进,父老欢喜。定格瞬间,留住回忆。记录时代,不负影艺。诉说辉煌,扮靓巩义。数册影集,洒满汗滴。
良知为怀,深情厚谊。与人为善,于缘珍惜。热情好客,却不拘礼。近者心悦,远客欣怡。领导赏识,朋友赞誉。视企如己,亲清关系。周到服务,全心全意。若有所需,尽心竭力。众口交赞,名扬乡里。
不问收获,躬耕执犁。昼作夜息,栉风沐雨。允文允武,勤政律己。日拱一卒,龙宫终抵。不计回报,功在桑梓。今又新作,煌煌象极。自愧不如,窃生慕意。素描无它,攒此拙句。
率性人生,烟火气息。亦有阳春,亦可下里。心无羁绊,身无藩篱。胸中有光,竹杖素履。岁月沉香,时光知味。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